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知情而未如实告知,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进行补充说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告知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与承保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知情并未如实告知的,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总结: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不知道自己患有肺动脉高压,可以进行补充说明,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但是,如实告知义务是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的重要义务,未如实告知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