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暂定价是在非以固定总价方式计价的施工合同中,发承包双方根据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中暂时确定的签约合同总价款,它反映的是发承包双方在签约状态时对于完成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工作内容所需要的工程价款。. 因此,暂定价是发承包双方对工程价款的阶段性合意,具体是指非固定总价计价模式下的签约合同价,亦称合同价款;按照13版《清单规范》的规定,“签约合同价”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 而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它包含在签约时所确定的暂定价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