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行政合同的 举证责任 的分配原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通常采用二分法,行政 诉讼 主要审查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对于订立合同等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存在争议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对 违约责任 其他事由则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方法,但举证责任仍有待法律不断完善。所以不同于普通的行政行为诉讼,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比一般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要重。 依照 国家赔偿 的程序获得赔偿 如果法院认定行政机关应该承担行政责任,那么行政相对人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与民事合同不同的是,行政相对人应该依照国家赔偿的程序申请赔偿,因此当拿不到赔偿款时,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才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是存在着很多的公共服务的项目的,在这样的一个项目当中,它都具有一个非常大的特征,也就是公益性,比如说行政合同当中涉及到公民的民生利益的话,也需要来进行一定的审理和核查。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