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你有病假所需的疾病证明材料,应当按病假处理,根据贵定发放病假期间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 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