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车者付款提车但未登记,能否取得所有权呢 |
释义 | 车辆如果在未登记前发生交付的仅产生法律效力但并不取得所有权,因为车辆属于特殊动产需要在登记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发生排他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抵押汽车是否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车辆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机动车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登记是机动车等动车抵押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机动车抵押未登记的,抵押权自交付时设立,但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民法典规定动产未交付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不转移。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采用交付主义,未交付则所有权不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不动产登记完毕还能过户吗 不动产物权登记后,不动产的所有人可以转让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变更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