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是否有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三人没有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房屋买卖合同具备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不属于合同所约束的当事人,不享有合同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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