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情形是什么呢 |
释义 | 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可持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 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 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商品房退房的情况都有什么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10.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 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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