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分立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企业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类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一、公司法中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清还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是公司分立的两种不同的方式。 两者的区别在于: (1)新设分立是将原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公司,被分立原企业依法注销; 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资产由预分立的两个公司重新分配组合;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也由预分立的两个公司分别承受。 (2)派生分立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 三、企业分立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企业分立的法律风险如下: 1、企业分立的,签订的企业分立合同是否合法; 2、企业分立的,签订的企业分立合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是否经过审批的法律风险; 3、企业分立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的法律风险; 4、企业分立的,注册资本变更后,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5、企业分立的,资产处置的相关文件和条款是否明确、详细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分立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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