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日本的养老金制度由公共 年金 (日语中称为“公的年金”)和非公共年金(日语中称为“私的年金”)组成,而公共年金又可分为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所以实际上,日本的养老制度由以下三层构成。 第一层 覆盖最广的国民年金 日本法律规定所有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国民不分职业都有义务参加国民年金。参保者若为专职家庭主妇,则不需要缴纳保费;参保者若为自营业者、大学生等,则目前每月要向国民年金保险上缴1万6260日元(当前汇率约合人民币997元)保费,目前从65岁开始平均每个月可领取5万7000日元(当前汇率约合人民币3494元)的国民年金。 第二层 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 在日本受雇于企业等的正式员工有义务参加厚生年金,保费缴纳期间为从参加工作开始到退休为止,保费为月薪的17.828%,由个人和企业折半出资。而公务员等则参加共济年金,保费则是由个人和国家折半出资。 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加入者领取的年金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或共济年金,目前从65岁开始平均每个月共可领取15万4000日元(当前汇率约合人民币9440元)的年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