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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信息、工商信息)以及证据材料。 此外,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您还可以带着相关资料,包括您和雇主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经济困难证明,到工作所在地或者雇主所在地的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中心老师会给您详细解答;若您符合法律援助,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给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协助进行诉讼。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
    包工头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属于违法行为,结合您的陈述包工头已经出具了工资欠条可以作为证实拖欠工资的证实维权使用。根据你的陈述你是给个人老板包工头干活,与包工头构成劳务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包工头出具的工资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劳务报酬。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劳动者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劳动者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为诉讼维权。
    工伤可以起诉包工头吗?
    工伤可以起诉包工头吗?
    一、工伤可以起诉包工头吗?
    工伤可以起诉包工头,如果工人受包工头雇佣从事工程施工的,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工人受伤不构成工伤,但可以要求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不头不承担责任的,可以起诉包工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
    发生了工作性伤害之后,那么是可以通过工伤的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的环节,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来负责赔付的,但前提必须是建立的是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属于包工头雇佣工人从事相关的劳务关系是建立的,是属于劳务关系,并不存在着工伤问题,但是也可以起诉包工头。
    相关内容:有第三方的工伤应该谁去起诉?
    一、有第三方的工伤应该谁去起诉?
    有第三方的工伤应该由劳动者去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法律文书等合法有效依据,确定的医疗费总额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总额比较,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有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可以同时享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但是所赔偿的项目不能重复。
    二、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三、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索赔内容。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同时也存在着人身侵权行为的话,那么是可以选择一种法律关系来解决的,比如说因为第3人的原因所导致人身侵害,而但是找不到第3人或者是第3人不愿意赔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是可以先行垫付之后是享有追偿的权利。
    工人工地受伤包工头多大责任
    若是直接由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可以直接找分包给包工头的项目分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是经查承包方不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那么应当向上一级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或发包方要求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去索要
    包工头以各种理由不发工资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有欠条等证据证明的,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私人包工头拖欠工资要怎么起诉
    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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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