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止调查后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但是并不完全意味着侦查的终结,有可能会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有些案件并非要办理到结案阶段为止,如果调查工作已经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终止案件调查工作。 结案意味着整个案件已经完全处理完毕。结案后办案人民警察需要将相关案卷材料汇总整理,入卷留存。 治安案件结案条件 治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有:1、刑事案件是犯罪行为,治安案件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其中还包括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2、刑事案件依据的《刑法》,治安案件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3、当事人构成犯罪的,才能成为刑事案件,为构成犯罪的,就只能是一般治安案件;4、刑事案件的处罚是最严厉的,治安案件处罚的严重程度是比较低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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