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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前就提供劳动是否合法?
释义
    办理入职手续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好处,但并非强制要求。招聘员工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等,不得扣押证件或要求担保。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同时,若招聘已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有些单位在录取劳动者后,不会让其立即办理入职手续,只要签署了劳动合同,不办理入职手续,但是对自己正常上班、用人单位也照常支付工资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办理入职手续较好,否则单位的一些评优活动是不能参与的。
    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如实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等情况,并不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能要求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并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保证权益,办理入职手续是必要的,也有助于参与单位的评优活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还需遵守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避免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否则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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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