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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国领土主权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一、一国领土主权包括哪些
    国家主权包括:管辖权、独立权、自卫权、平等权。
    管辖权。即国家对它领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内的一切人(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和事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实行管辖的权力,有权按照自己的情况确定自己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制度。
    独立权。即国家完全自主地行使权力(包括经济、国防、外交等),排除任何外来干涉。
    自卫权。即国家为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和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力。主权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备的条件,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是现代国际法确认的一条基本原则。丧失主权,就会沦为其他国家的殖民地和附属国。主权和领土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家根据主权对属于它的全部领土行使管辖权,反过来,主权也必须有领土才能存在和行使。
    平等权。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面对经济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处于主权弱势的发展中国家最明智的选择应该是积极地参与全球化进程,争取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国际体系结构的力量分布状况,使结构不再完全为大国所操纵,以此消除结构和进程对国家主权的压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主权。
    二、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
    1、永久的人口
    人民是国家的第一项基本要素,国家基本上是因为人民而存在的。
    2、固定的领土
    领土是一个国家行使管辖权的范围,包括了领陆、领海和领空三部分。
    3、有效的政府
    国家永久独立自主,排他性行使各种管辖权的根据。
    4、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合法取得权力的国家管理机构,隶属于国家?政府依法管理国家,如超出法律赋予的权限施政,就是滥用职权;如果疏于管理,没有依法行政,就是不作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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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