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员可能需要回避的情况 |
释义 |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担任公证员的条件以及公证员不能有的行为。公证员应自行回避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证的情形。担任公证员需具备国籍、年龄、正派品行、法律职业资格等条件。公证员不得同时执业于多个机构、从事其他有报酬的职业,也不得办理与自身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私自出具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书等行为。回避申请由公证处决定,当事人提出并不一定导致公证员回避。 法律分析 一、公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二、担任公证员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通过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三、公证员不能有哪些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证员一般适用了回避制度的,那么就意味着就本次公证,其不能再参与了。而作为公证中的当事人,如果参与本次公证的公证员存在一些情况,可能会对公证的结果造成影响的话,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回避。但最终,该公证员是否需要回避,这应该是有公证处决定。所以,不是当事人提出了回避申请,公证员就一定要回避。 结语 公证员回避制度是保证公证活动公正、公平的重要措施。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事项时,若存在与当事人利害关系、近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办证的关系,应自行回避。担任公证员的条件包括具备国籍、年龄、道德品行、法律职业资格等。公证员不得从事其他有报酬的职业,也不能为自己或近亲属办理与利害关系相关的公证。此外,公证员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回避申请是否被接受由公证处决定,以确保公证活动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十七条 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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