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女子400米标准如下:1、三级运动员:电计1分零8.14秒,手记1分零8秒;2、二级运动员:电计1分零3.14秒,手记1分零3秒;3、一级运动员:电计57.3秒;4、运动健将:电计54秒;5、国际级运动健将:电计51.89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九条 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经注册的运动员,可以根据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有关的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