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在4S店上的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会办理一切事宜。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自己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一起去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自己,先把钱给对方也行,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把上调,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就随他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第二年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3.如果发生人伤,首先报案,把人送入医院,具体事宜在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都准备好,保险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