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北海公证员执业许可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驻单位综合窗口47、48号窗口 二、北海公证员执业许可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 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三、北海公证员执业许可办理材料 1、公证员报请任命表; 2、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3、公证机构推荐书;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个人简历; 6、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 8、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局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9、二寸蓝底正装大头照彩照; 10、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