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伤一级量刑标准有: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 有期徒刑 四年; 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有可能判处 死刑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