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房拆除是有补偿的。我国是没有对于危房拆迁的具体的赔偿标准的,危房是需要依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进行加固、修缮治理或者拆除重建的,如何进行赔偿要看当地的政策。常见补助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三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一万元;6、一般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地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