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定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有权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物业管理人有权进行公权力救济,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像小区挡车杆上的广告、电梯里投放的广告、快递柜、公共停车位等等,这些通过公共场所或者公共设施所获得的收益,物业不能瞒着业主私自装进自己的口袋,应该将赚来的钱发放给小区业主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