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法庭口头答辩行吗 |
释义 | 一、被告法庭口头答辩行吗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如果进行答辩的,应该通过书面的形式提交答辩状,而对于能不能口头答辩,民诉法是没有规定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1、答辩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所在单位等等。若答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在其信息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并注明与答辩人的关系。 2、答辩人是公司或者法人的,应书写该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3、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应在以上两项后书写律师的姓名、律师所属律所的名称。) 被答辩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答辩人因收到XX人民法院转来——XX有限公司关于“XXXX”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XXX。 答辩事项:(答辩状中的事实与理由主要内容是,针对原告或者上诉人提交给法院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当中的诉讼请求及所阐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XXX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XXX。 二、XXX。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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