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开具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而是在异地派出所办理吗?? |
释义 | 现在开具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而是在异地派出所办理吗??现在开具个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而是在异地派出所办理吗?不可以,但有部分地方为就业人员和学生开通了绿色通道,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只能证明你在居住地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2016年8月12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仍由公安派出所开具,原则上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但是,为了方便学生和就业人员,部分地方开通了异地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通道,仍需要根据各地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在广东省,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各地原户籍人员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和在本地就读或曾在本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在山东省威海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但外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居住期间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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