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首先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而产生的争议;
    其次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而产生的争议;
    再次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而产生的争议;
    最后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