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服刑人员名下的车辆能过户。 服刑人员名下的车辆可以过户。但需遵循以下步骤: 1、委托律师进行公证,并持有公证员的授权委托书。 2、确保车辆手续齐全、票据证件完整、违章处理完毕、年检没有问题。 3、指定代理人持有车主的身份证和公证委托书,以及车辆手续和票据,与买家一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4、如果车辆在车主入狱期间被法院没收或拍卖,原车主未向现车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的,现车主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监察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让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服刑人员涉及刑事犯罪、逃犯等,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名下的车辆过户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证明,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