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开庭几次才能判决判 |
释义 | 民事诉讼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有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同一案件会开两次庭,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法院重新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 一、第二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主要遵循以下流程: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二、中院二审立案到开庭一般要多久 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审理是不确定的,具体的开庭时间要由法院根据工作安排来确定,并会提前通知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个月左右开庭。但是,对于因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法院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即一般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在审限内通告开庭并结案。 三、上诉离婚的程序 上诉离婚,是指一审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不予离婚的,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离婚的情况。具体程序是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根据要求提交上诉状、证据目录和证据等资料。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等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那么,二审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仍然是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具体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情形有如下几种: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第五、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另,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法院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