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在村里就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吗 |
释义 | 户口迁出本村后,则不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农村的房子卖给了自己没有过户费用怎么办 农村房子卖给本村人没有过户合法。因农村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的买卖,而宅基地的买卖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房随地走”的情况下涉及农村私房的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一定程度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不能买卖的是宅基地。 二、出嫁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农村土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而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这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如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三、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改变吗? 土地确权后是可以更改户主的,如果农村土地确权后不能变更户主,会产生很大的土地误会纠纷。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土地确权后的户主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但是变更有条件: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这也是变更的主要条件之一。2、变更土地是依法转让或者相互承包的,没有权属纠纷。3、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才能变更户名。4、变更后的户主是本集体内部成员。最重要的一点是变更后的这个人必须是本村集体内部成员,户口迁出去了的是不符合土地权属变更条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当事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首先其要具有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当事人已将户籍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但其并未在该村内承包土地,其生活保障、就业渠道亦不依赖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故其不具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其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故其无权请求分配征地补偿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