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承兑收款委托收款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承兑委托收款证明的书写是应当写明票号、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写明出票人全称、收款人全称、付款行全称以及汇票总金额; 写明将贴现款汇入的地址,若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最后,法人盖章并写明时间。 一、承兑汇票贴现是什么意思?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的,它把信贷资金的投放、收回与商品的货款回收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变现,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 二、商业汇票期限 (一)商业汇票付款期限: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随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于2009年10月28日上线,按照相关规定,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为1年。 (二)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三)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注意:提示承兑期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中国票据网提醒: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四)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票据法》 第二十五条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一)见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三、商业汇票由谁签发 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签发汇票后,承担保证汇票承兑付款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应当承担保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未能承兑或者支付汇票的,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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