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令限期改正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处罚,前者具有预防性、制止性,后者具有制裁性、惩罚性。责令限期改正既不具有制裁性,也不具有预防性,因此并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行为仅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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