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借人没有签字的借款合同一般不成立,但如果已经出借给借款人,则成立借贷关系。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为书面形式,但自然人间可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679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在提供借款时成立。第668条规定,除非有约定,借款合同应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法律分析 出借人没有签字的借款合同,一般不成立,也就无法生效。但是如果出借人已经将借款出借给借款人的,二者之间成立了借贷关系,民法典规定了借款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拓展延伸 出借人未签字的借款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一般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然而,出借人未签字并不意味着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在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时,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双方是否已经达成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出借人同意借款合同的内容,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支持未签字合同的效力等。因此,出借人未签字的借款合同仍有可能具备法律效力,具体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出借人未签字的借款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生效。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双方是否已经达成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证据支持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建议当事人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