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是否可以合法地辞退? |
释义 | 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合法。用人单位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绩效考核不合格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法律分析 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合法。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绩效考核不合格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拓展延伸 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辞退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时,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首先,公司应当在雇佣合同中明确约定绩效考核标准,并向员工提供合理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其提高工作表现。如果员工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公司可以采取辞退措施。然而,公司在辞退时必须遵守程序公正、合理,并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公司还应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如调岗、培训或改善工作条件等。总之,公司辞退员工应符合劳动法规定,并确保公平公正处理,避免违法行为。 结语 合法终止劳动合同需符合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绩效考核不合格属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辞退员工。然而,公司在辞退时应遵循公正程序,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同时,公司应提供培训和改善工作条件等解决方案。公司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处理,避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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