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家房屋互换办理手续 需携带的材料: 1、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双方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网签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