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公证是需要收取相应的公证费的。公证对象不同,公证费的收取标准也是不同的,没有全国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物价局的相关条例。一般情况下,房产公证是根据房产实际价格的比例来收取公证费用的。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