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区交通事故交警不负责吗 |
释义 | 厂区内交通事故归警察管。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交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警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在经过勘验、检查以及调查后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不处理交通事故的,属于不作为的表现。 依据法律规定,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以及相应的调查。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警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的流程:当事人共同向交通警察提出调解申请后,交通警察可以当场进行调解,并制作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但如果但是人对认定有异议、拒绝签字、不同意调解的,不能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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