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盖了财务章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嘛? |
释义 | 有。前提是,收据必须由财务开出且所涉经济内容不存在违法事项。一般,单位的财务收到款项应予开出收据,且收据必须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才有效,以证明单位收到款项。 收据是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写给发送东西的个人或单位的一种凭据。它是简单的然而却是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开具收据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 2、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3、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 4、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5、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6、每本收据使用完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其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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