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有前科但已死亡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第这两条都很好理解,直系亲属从法律上来讲,包括父母、祖父母以及子女,加上配偶,这四类群体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考生的“仕途”。还有旁系亲属,例如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例如有一位考生就很冤枉,因叔叔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被判处无期徒刑正在服刑,政审不合格。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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