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亚钓鱼违反法律吗? |
释义 | 在禁渔期、禁渔区在路亚钓鱼违法。渔政执法部门在禁渔期、禁渔区有权没收渔具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果是私人钓场,当然是承包人自己说了算,但是要事先声明。如果是在附近没有重要设施的公共水域,只要不危害到公共安全和防汛安全,有关部门无权不让垂钓。如果在普通的公共水域出现这种情况,那么你有权要求他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明、执法许可证明等材料,和禁止钓鱼的公示或文件资料等。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农发〔2021〕24号)文件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鱼类重要产卵区、水电枢纽工程坝上坝下管制区、江河排泄洪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垂钓的区域列为禁钓区。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禁止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禁止使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锚鱼等手段钓鱼射鱼。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禁止使用船舶、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约。 使用路亚垂钓如果在禁钓区或违反禁止钓具钓法形式等情况,属于违法违规垂钓。各位垂钓爱好者,要遵循各县(市、区)渔政执法管理,并树立正确垂钓理念,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破坏生态、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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