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 -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 2.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假如不开庭的,应该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这是对新证据提出的时间做了限制。另外,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假如新证据的出现能对案件审理具有决定性作用,甚至将局面扭转,这个新证据是可以在审判后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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