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 身份证 ,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员会告知办理所需要准备的资料物件,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3、填写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股东决议、 公司章程 修正案。可一式多份,做留档。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 营业执照 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