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赔偿金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损害赔偿金是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优先适用违约金。 一、违约损害赔偿是指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有: 1、必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各种违约形式,如履行不力、拒绝履行、履行不当、延迟履行、延迟受理等; 2、受害人必须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违约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者只对自己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约人没有免责理由,违约人有法定或者约定免责理由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如下: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额。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的不承担违约金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主张违约金时,损失可以作为增减的法定依据。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违约;债权人遭受损失;违约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一方无免责理由。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其突出特点是补偿,一般不受惩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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