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专利及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申请专利时一定要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申请专利的流程一般都是提出申请→审核→批准→获得准专利。 根据新《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事实上,非职务发明人说白了就是专利权人,当事人在使用该项发明物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权益,用人单位也无权干预非职务发明人对于发明创造物的使用。或者说非职务发明人也可以在申请专利之前先转让出去,只要有人愿意接受,双方愿意接受即可。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五)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八)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九)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专利法如何定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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