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方法如下: 1、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2、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3、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如果孩子判给女方,现在女方带着孩子再婚改孩子姓也可以,不过要征得另外一方同意,如果在没有经过允许更改的情况下,直接改了孩子姓氏,那后期可以要求再改回来。 如果另外一方同意更改孩子名字之后,那么就需要由孩子父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比如要向派出所提供书面申请,要求孩子改姓名。 还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包括孩子的户口本,还有两个人的离婚证,到派出所那边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如果另外一方没有同意更改,关键目前已经更改的情况下,那这一方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恢复。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