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
释义 | 首先应当申请提存,然后递交指定的资料文件。 《提存公证规则》第八条,公证处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提存帐户,并置备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用设备或租用银行的保险箱。 第九条,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下列标的物可以提存: (一)货币; (二)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 (三)贵重物品; (四)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五)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