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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多少
释义
    法律分析: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为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依据实际情况来看。营养费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金额以两者为基础,一是受害者的残疾,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残疾,既要包括一般伤害,也要包括残疾。一般而言,应根据受害者的伤害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对于某些人身伤害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辅助治疗,不能由普通人决定,必须由专业人员的意见来决定。
    二、人身损害的赔偿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但是,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在特别的情况下,伤害重,未必造成残疾;伤害轻,未必不造成残疾。而且,从医学上和治疗的需要来说,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达到残疾的程度,就必须支付营养费。因此,这里所说的伤残,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
    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诠释》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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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