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报案。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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