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遗失或损毁,且仍然维持结婚状态。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和婚姻档案证明。补办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审查和发证,需要填写申请书和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最后颁发结婚证。 法律分析 补办条件: 1. 补办结婚证应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2. 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或损毁。 3.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仍保持该状态。 补办材料: 1.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 结婚证丢失证明。 3. 婚姻档案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和发证程序办理。 具体步骤为: 1.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 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5. 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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