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过的房子还能抵押吗 |
释义 | 一、公证过的房子还能抵押吗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房产抵押公证既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将该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公证只是对合同的一种证明,抵押要生效,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否则无权优先受偿。 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1、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2、抵押物的状况,如: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房屋抵押合同; 3、抵押物清单;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主债权合同;有关政府部门准许抵押批文。 房屋抵押权的成立须经登记,当事人中请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应当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提交有关必备材料或文件。 公证机构受理后应当做好公证笔录,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当事人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权利状况、抵押权实现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二、房屋抵押公证的办理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首先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的用途、贷款的金额及贷款期限等书面申请材料。如果贷款人的申请符合该金融机构所规定的贷款范畴,接下来就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文件。 2、递交贷款资料 递交申请材料时包括但不仅只限于以下的内容: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以及房屋的产权证件等。 如果是企业需要进行办理抵押房产,那么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企业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 此环节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流程中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很多客户在选择进行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都是急需要用钱的,如果可以提前将这些材料准备好,将省去很大的麻烦。 3、看房评估 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4、报批贷款 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8、按期还款 此点不容忽视,其是建立良好信用的重要环节,若按期足额还款,或对借款人日后再借款、找工作等方面产生积极性推动作用。 9、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结清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 三、哪些房屋需要做公证 需要办理房屋公证的房子类型如下: 1、买卖合同公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 2、委托公证 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3、贷款合同公证 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中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4、赠与公证 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四、处于闲置状态的房子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需要交税,与是否闲置无关。房屋建成已交付使用而未决算或末取得产权的,应根据预算书与“在建工程”借方余额孰高的原则暂估入帐申报计征;暂估入帐的房产,待实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对己缴纳的房产税与依决算价值计算应纳的房产税的差额办理多退少补。因此,应根据电力设备的预算价格与计入“在建工程”的电力设备价值孰高,并入房产原值,在该房产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计算缴纳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义务人。 五、开发商隐瞒楼房的抵押状态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与本律师进一步沟通 六、土地证能不能二次抵押?股权能不能抵押? 需要准备资料: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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