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中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一、地产中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须提供与所订立的合同关联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这两种服务,其中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若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须赔偿 房产中介须提供给房屋承认真实的房屋情况,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行为,应由房产中介机构向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若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情况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四)若未完成委托人所委托的全部事项不可要求委托人要1%的酬劳支付。 二、地产中介的作用有哪些 1、权籍查询:向房地产生意中心查询、咨询所生意房子权力的来历、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力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查询、咨询涉及权力人的处置要求和条件;核实处置资历、权力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力等。 2、运用状况查询:搜集、查询、咨询房子座落环境、运用年限、有否隐瞒缺点、房子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正,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状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借、违章建立、相邻关系侵权,以及修理基金的交纳和运用状况等。 3、行情查询:搜集、查询、咨询生意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子户型比较、生意两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断定成交意向,缔结交易合同:伴随两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子、设备、环境;约好洽谈时刻、交流生意两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断定权籍材料、断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两边挑选合同文本,进行签约辅导、见证,如实奉告成交两边交易合同的约好条款和注意事项、实行方法、付出房款的方法等。 5、处理产权过户:两边当事人过户手续材料搜集、陈述、承认、确权时刻约好,代收代付应由客户付出的税、费,完结一切交易过户、户口搬迁、房子入住手续。 三、地产中介服务的服务规范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书面说明: 1、机构的备案、年审情况; 2、房屋的权属、面积、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赁、使用限制等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中介业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一般包括: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2、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方式、期限; 4、中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受委托业务转拖给其他中介机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应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收费应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执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聘用无资质、资质未经注册或未经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 2、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3、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4、以诋毁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机构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5、为禁止转让、抵押的房地产提供转让、抵押中介服务(如房屋无房地产证、有抵押、产权不清等); 6、法律、法规禁止的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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