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和职责: 1、跟审判员、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和判决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正义; 2、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证据等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审判员、法官进行案件审理; 3、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代表人民群众的观点和声音,对案件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评价; 4、审判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辩论和决策,对案件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保证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依法保护人权,维护社会公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6、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的研究和制定,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和建设。 人民陪审员是指: 在中国法院审判中,由公民代表组成的一种参与审判的形式。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旨在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民主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和参与方式由国家法律规定,一般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社会公民中选出。在参与审判过程中,人民陪审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审判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