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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范围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2.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3.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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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