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动火作业由谁审批 |
释义 |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工程部及行政部主管部门审查再由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会根据国家规定有严格的要求,以下为国家动火的基本审批流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住宅小区13#楼 动火等级:××级防火措施 :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电焊时应正确使用防护面罩和专门手套进行操作。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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